城管人性化执法的制度回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立法特色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1年第2期 65-68页,共4页
【摘 要】立法人本化是人性化执法的基础,城管立法应当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执法体制合理化是人性化执法的前提,城管立法应当理顺基层执法体制,构建行政协作机制。执法文明化是人性化执法的核心,城管立法应当倡导柔性化的执法方式,从严规制行政强制权。行政程序是实现人性化执法的保障,城管立法应当充分体现正当程序的理念。《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回应了人性化执法的诉求,在制度设计上彰显着人性化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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