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思考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3年第1期 35-41页,共7页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制度是我国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前,我国正步入“后申报时期”,但依然存在着名录制度与四级体制的层级化分裂;“文”与“野”、“雅”与“俗”的对立;传承人与文化生态的断裂;名录制度不足与制度漏洞并存等问题。需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整体性保护体系和原则;打破官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包揽,推动全民参与式保护;积极开发、利用多种数字化保护技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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