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的机制改革研究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5期 142-148页,共7页
【摘 要】以成渝两地“地票”制度为代表的现行“指标流转”机制将土地使用行政规制形成的财产利益转化为可以单独交易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可交易权利的市场化方式补偿了建设用地退出方,激励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实现,同时为人口城镇化提供了资金支持。但该制度与征收范围缩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土地使用规制制度改革存在内在矛盾。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实质将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平面转移到了城市,为了防止造成“摊大饼式”城市化模式,并通过增加可交易权利的需求从而提升交易价格,平面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应改革为立体的“建筑容积”交易。
相关热词搜索: 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流转 建筑容积交易 土地使用规制 可交易权利
上一篇:FDI异质性、产业集聚与东道国产业效率——基于中国72个行业的实证分析
下一篇:美国平等审查法理能否适用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