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公私协力的变革与动向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4期 156-161页,共6页
【摘 要】在日本,私化、由官至民、公私协力等用语已成为行政改革的关键词,公私协力可自根本重新检讨行政法学的一般理论架构,并且能从更广阔的视野评价行政、财政改革动向,而对此动向课予一定条件与界限,因而成为公法学重要研究主题之一。依任务性质可将公私协力分为决定层面、事业层面两大类型,前者的改革动向主要反映在指定法人、登录机关及给付行政等制度,针对公私协力的禁止、法律保留、第三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予以法律统制;后者主要集中在PFI法,并针对法令上、契约上等机制予以法律统制。公私协力的型态在日本已呈现多元化发展,值得我们对其持续保持关注、进行个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