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对哈贝马斯话语伦理学的批评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6期 138-143页,共6页
【摘 要】哈贝马斯话语伦理学以交往行为理论为基础重新确证多元条件下普遍主义道德之可能,被誉为伦理学上的"范式转换"。但在女性主义看来,其仍然沿袭了传统认知主义、普遍主义和形式主义道德哲学的基本特征,仍然包含着很多具有内在男权意味的因素。由于对道德和伦理的不适当区分、对交往理性的狭隘界定、对理性共识的预设、对各种不平等关系的轻易忽视,哈贝马斯话语伦理难以真正敏于差异、关注性别,为女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
上一篇:“社会民主”与“政治民主”的区分与对立——19世纪前期法国空论派的民主观初探
下一篇:市民社会研究范式的历史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