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研究范式的历史转换
【出 处】:《
浙江学刊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6期 131-137页,共7页
【摘 要】市民社会范畴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亚里士多德在道德范式的意义上首次使用这一范畴,将市民社会与野蛮社会相分离,并由西塞罗明确下来,使古典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沿用到近代;黑格尔将"使用了数个世纪"的市民社会范畴在政治哲学范式内进行"翻新",以自由个体为基础的市民社会概念被置入法权哲学体系之中,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准备了直接的理论资源;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同属于政治哲学范式,但他对于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提出了不同于黑格尔的解决之道;葛兰西游离于主流的政治哲学范式,在市民社会理论传统中形成了一道风格独特而迥异亮丽的"景观",奠立了文化社会学研究的新范式,影响了后现代的市民社会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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